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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April 26, 2010

某某事件

今天发生了一件事。。
就是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而搞到整班朋友议论纷纷。。
就在说谁对谁错。。
然后也差点要吵架了。。
其实本人对此事也非常关注。。
只是详情也不是很清楚。。
因为当事人不愿透露。。
事情是这样的。。
女方-主谋
男方-帮凶
男方开始认识女方。。
然后信息。。
女方本身有了男友。。
可是不喜欢那男友了吧。。
可是就主动开始跟男方暧昧。。
男方也受得起暧昧。。
两个人就暧昧了起来。。
男方喜欢这种暧昧的感觉。。
可是并不喜欢女方。。
女方好像开始喜欢上男方。。
并为男方换了DIGI的号码。。
跟男友分手。。
而且还送了一盒巧克力给男方。。
男方没有怎样。。
感觉上本来就是好像对女方有意思。。
可是到最后男方其实并不喜欢女方。。
听说男方还说了一句“酱容易得到的东西我是不会要的”
不懂是不是有说过的啦==
就这样。。
女方很可怜。。
就这样。。
双方没有什么关系了。。
最后女方跟回了前男友一起。。
其实一开始的却女方是自甘堕落看上了男方==
男方也全力配合所以变成了帮凶。。
可是到最后帮凶的罪名大过主谋。。
因为帮凶一错再错。。
所以罪名也变大了。。
到最后的结论就是。。
女方还有个前男友。。
可是男方却一无所有。。
而且名誉也就此受损。。
男方一直当女方是part time。。
只是纯粹玩玩罢了。。
女方犯贱在先。。
可是没想到到最后男方还要犯贱。。
所以男女方都是犯贱的!!
所以大家不用再争执了。。
以上是M仔作出的不是很详细可是很有道理的报导。。
谢谢支持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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